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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1-23
 
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报项目的伦理要求,为协助我院研究人员申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现将伦理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凡申报项目中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均应通过伦理审查,院伦理委员会将于2018年2月20日--3月2日集中进行伦理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递交材料(纸质版本1份)
1.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1);  
2.完整的国自然申报标书(最终版本,项目负责人签字); 
3.知情同意书(附件2);  
4.调查问卷或病例报告表(若适用);
5.招募广告;(若适用) 
   模板见附件。
三、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立项前伦理审核”,经初步审核后伦理委员会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书。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部门建议将调整后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等材料,送伦理委员会再次伦理审查,经审查后取得伦理委员会出具最终同意开展该项研究的伦理批件后,方可开展研究。
  
地点:伦理委员会办公室(13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妞(短号66373)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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