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工作结束 |
发表日期:2018-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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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申报课题的伦理审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研究,增强研究者的伦理意识,院伦理委员会于3月5日下午召开伦理审查会议,对申报2018年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13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行了审查。会议由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涛主持,副主任委员顾志峰、姚登福及相关委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委员们根据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及《赫尔辛基宣言》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重点对项目的可行性、申报材料中涉及到的伦理问题、知情同意书等进行了审查,审查采取主审委员负责制。审查过程中,为使知情同意书真正体现尊重、保护受试者权益的宗旨,不少委员对部分项目的知情同意书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并与项目申请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指导。经主任委员同意,目前13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伦理审查批件已正式发出。(张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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