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课题申报的伦理要求,为协助我院人员申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现将伦理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凡申报项目中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均应通过伦理审查,院伦理委员会将于2019年2月25日--3月2日集中进行伦理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二、递交材料
1.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1);
2.国自然标书1份(最终版本,项目负责人签字);
3.知情同意书(附件2);
4.调查问卷或病例报告表(若适用);
5.招募广告;(若适用)
三、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立项前伦理审核”,经初步审核后伦理委员会仅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书。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部门建议将调整后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等材料,送伦理委员会再次伦理审查,经伦理审查并取得伦理委员会出具最终同意开展该项研究的伦理批件后,方可开展研究。
地点:伦理委员会办公室(9号楼三楼)
联系人:张妞(短号66373)
伦理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