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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伦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0-2-29
 
通大附院伦理办通知(2020)2号
                            
各临床、医技科室:
  根据国家卫计委《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课题申报的伦理要求,为协助我院人员申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现将伦理审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凡申报材料中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均应通过伦理审查,请申报者于2020年3月25日前递交相关伦理审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递交材料(附件详见OA系统)
  1.伦理审查申请表(附件1);  
  2.国自然标书1份(最终版本); 
  3.知情同意书(附件2)或免除知情同意申请;  
  4.调查问卷或病例报告表(若适用);
  5.招募广告;(若适用)
  三、说明
  1.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通大附院伦理办通知(2020)1号要求,伦理委员会暂行无纸化办公,请将以上递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伦理委员会邮箱(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材料需在疫情结束后补交(纸质版和电子版递交文件应完全一致)。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立项前伦理审核”,经初步审核后伦理委员会仅出具“同意申报/不同意申报相应课题”的意见书。在课题实际立项后,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部门建议将调整后的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广告等材料,送伦理委员会再次伦理审查,经伦理审查并取得伦理委员会出具最终同意开展该项研究的伦理批件后,方可开展研究。
  
  如有任何疑问,请来电咨询。伦理秘书 张妞:18761726373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伦理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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